长江水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?
时间:05-10
长江水利委员会(简称长江委)是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,成立于1950年2月。其主要职责包括:
1. 负责保障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,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的专业或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,拟订流域性的水利政策法规。
2. 负责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,统筹协调流域生活、生产和生态用水,组织拟订流域内省际水量分配方案和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。
3. 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,组织编制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,组织拟订跨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。
4. 负责防治流域内的水旱灾害,承担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,组织、协调、监督、指导流域防汛抗旱工作。
5. 指导流域内水文工作,负责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,发布流域水文水资源信息、情报预报以及流域水资源公报、泥沙公报。
长江委的主要职责是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(含澜沧江)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,涉及水资源管理、防汛抗旱、水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。
1. 负责保障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,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的专业或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,拟订流域性的水利政策法规。
2. 负责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,统筹协调流域生活、生产和生态用水,组织拟订流域内省际水量分配方案和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。
3. 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,组织编制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,组织拟订跨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。
4. 负责防治流域内的水旱灾害,承担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,组织、协调、监督、指导流域防汛抗旱工作。
5. 指导流域内水文工作,负责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,发布流域水文水资源信息、情报预报以及流域水资源公报、泥沙公报。
长江委的主要职责是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(含澜沧江)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,涉及水资源管理、防汛抗旱、水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