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国家和地区对建筑节能保温设有标准和规范要求?

时间:05-09
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建筑节能保温设有标准和规范要求,以下是一些例子:

1. 瑞典、挪威等欧洲国家:欧洲低能耗建筑通常指能效高于国家现行标准30%的建筑,而超低能耗建筑则比国家现行节能标准提高50%以上。各国对于超低能耗建筑都有相应的名称和标准,如德国的被动房、奥地利的Klimaktiv被动房、英国的可持续发展建筑和被动房、瑞士的Minergie-P建筑以及丹麦的2020年近零能耗房等。

2. 丹麦:丹麦在1961年制定了第一部建筑条例,随后不断提高对建筑节能的要求。2008年的建筑条例首次对低能耗建筑有明确的规定,2020年的建筑条例将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效。

3. 芬兰:芬兰的建筑规范中提到了低能耗建筑,但没有规定相应的限值,只是有推荐的最大热损失值。因此,芬兰的工程师协会专门制定了低能耗建筑和被动房标准。

4. 德国:德国的建筑节能规范是德国能源和气候保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德国的建筑节能规范适用于一般的住宅楼、办公楼、商用楼、展馆等,对于新建建筑,其一次能耗不得高于参照建筑的一次能耗。

5. 中国:中国在建筑节能设计领域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。其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为强制性标准,一经颁布实施,在全国或全国某一类建筑气候区均需执行。而地方标准通常是在国家或行业标准基础上进行编制,适用于当地。中国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区分建筑类别和建筑气候区分别编制。

6. 美国:美国在建筑节能设计领域有两大标准体系,分别是美国采暖、制冷与空调工程师学会(ASHRAE)编制的ASHRAE 90系列,以及国际规范协会(ICC)编制的IECC。美国各州在实施这些标准时具有高度的自主权,标准的采用和实施需要通过各个州立法或行政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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