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置权是什么意思
时间:05-10
留置权是一种法律权利,它赋予债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,依法占有并处置债务人的动产以优先受偿的权利。这种权利主要适用于合同债权,但在2007年《物权法》实施后,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已不再限于合同债权,而是扩大到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所有情况,除非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。
留置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三个条件: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;债权已届清偿期;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。在留置权成立后,债权人有权占有动产,但必须遵守一定的限制,如不得使用留置物除非有保管必要或经债务人同意,也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抵押。
留置权的性质有债权性留置权和物权性留置权之分。债权性留置权主要作为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权,它不是担保物权,而是债权的特别效力或延伸。物权性留置权则是独立的担保物权,债权人可以折价或拍卖留置物以优先受偿。两者的共同目的是担保债的履行,保障债权人的权益。
留置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三个条件: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;债权已届清偿期;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。在留置权成立后,债权人有权占有动产,但必须遵守一定的限制,如不得使用留置物除非有保管必要或经债务人同意,也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抵押。
留置权的性质有债权性留置权和物权性留置权之分。债权性留置权主要作为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权,它不是担保物权,而是债权的特别效力或延伸。物权性留置权则是独立的担保物权,债权人可以折价或拍卖留置物以优先受偿。两者的共同目的是担保债的履行,保障债权人的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