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丁·路德是谁?他的宗教改革主张是什么?

时间:05-09
马丁·路德(Martin Luther,1483-1546)是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人和基督教新教的创立者,出生于德国,曾在埃尔福特大学学习法律,后入奥古斯丁会学习神学,1507年任神父,1512年获神学博士学位后在维滕堡大学任神学教授。

他的宗教改革主张主要包括:

1. 反对罗马教廷出售赎罪券:路德在1517年撰写了《九十五条论纲》,反对罗马教廷出售赎罪券,认为这种做法是对上帝的亵渎和对信徒的欺诈。

2. 强调因信称义:路德在神学上强调因信称义,认为人们能直接读《圣经》获得神启,而不仅仅是通过教会和神父。

3. 反对天主教的禁欲主义、苦行主义:路德认为这些做法是没有必要的,人的善与不善不在于他的行为,而在于他内在的信与不信。

4. 翻译圣经:路德本人就把拉丁文圣经翻译成德文,在普通民众中广为流传,使得普通百姓能够直接阅读上帝的话语,也促进了日耳曼语的标准化和文学的发展。

马丁·路德的宗教改革主张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震动,他的行动不仅导致了基督教的分裂,也推动了欧洲宗教、政治、社会和文化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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