换物业需要什么条件

时间:05-11
更换物业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. 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或提前解除:当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或者业主大会决定提前终止合同时,可以启动选聘新物业公司的程序。
2. 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:如果现任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严重不足、不达标等情况,经整改后仍无改善的,业主有权要求解聘并选举新的物业公司。
3. 物业管理混乱:如财务账目不清、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用途等,导致小区生活环境恶劣且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的,业主可提出更换物业的要求。
需要注意的是,更换物业公司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,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。通常需要经过以下步骤:
1. 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筹备组:业主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,作为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协商;若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,可由街道办或社区居民委会牵头成立筹备组。
2. 召开业主大会:业主委员会或筹备组应组织召开业主大会,审议并通过更换物业公司的议案。
3. 招标或协议选定新物业公司:业主大会通过后,可选择招标或协议方式确定新物业公司。新物业公司需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,明确权利和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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