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

时间:05-11
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深圳市的最高法院,负责审理上诉案件和死刑复核案件,并监督和指导全市法院的审判工作。其下设基层法院包括10个行政区法院和前海合作区法院,共11个法院,管辖范围覆盖全市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0年,坐落在福田区彩田路。

中级人民法院的使命是维护法律尊严、追求公平正义、服务人民群众,并致力于建设现代化、专业化的法院。其工作方针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并坚持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的原则。

2001年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国务院授予“全国先进单位”的荣誉称号,这是对中院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。未来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围绕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目标,秉持公正司法、司法为民的理念,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。同时,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,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,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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